王亮网友您好,您反映关于成立中药材种植合作社补贴政策的问题已收悉,县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办理此事,具体情况如下:专业合作社可以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经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发认证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相关文件时,当地行政主管部门会逐级上报材料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请,被评为省级及以上示范社的合作社,会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扶持。2019年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今年合作社方面目前没有收到其他扶持政策消息。 2019-08-16 |